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4〕218号
关于举办湖南省学生
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的“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战略任务,促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深入开展,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湖南省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
本届大赛设大学生组、中学生(含中职学生)组和小学生组三个组别。
二、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一)诵读篇目必须是中华经典诗文,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或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不能是自创作品。
(二)诵读形式为集体朗诵。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诵读环节可以根据诗文内容适当配以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以增强诵读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三、赛事流程
(一)初赛
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初赛由各市州语委、教育局负责组织,大学生组初赛由各高校组织,比赛方式自定。初赛结束后,各市州每组各选送5件作品,各高校选送3件作品参加全省决赛。请各地、各校于10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视频上传至“湖南语言文字在线”网站(http://yywz.hnedu.cn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专栏,并将初赛总结发送至省语委办邮箱(hnyuweiban@163.com)。
参赛作品视频制作要求:
视频为FLV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B,时间不超过8分钟。要保证音质、画面清晰稳定。朗诵者的诵读过程必须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二)决赛
省语委办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参赛视频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次。本次活动不进行现场比赛。
四、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一、二、三等奖。本次活动不设优秀指导老师奖,指导老师随作品获奖名单一同公布。
(二)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各校初赛组织情况设定。
五、工作要求
全省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是展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和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活动平台,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要以比赛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经典的热情,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和热爱,增强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自觉性。要结合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