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2018年署假房屋维修招标文件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7-14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一、房屋维修概况:

名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2018年署假房屋维修。 

维修地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株洲市红旗北路128号)院内,交通便利。

二、施工要求:

   房屋维修施工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的人员、临时设施和材料设备必须马上清理撤出。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1、招标范围:

    (1)、房屋零星仿瓷或墙漆(含铲灰皮、补缝等)维修、食堂一楼吊顶维修、屋面防水维修(含屋面砂浆板拆除清理及垃圾外运)、零星计时工等。

    (2)、将建筑垃圾全部运到学院后山指定地点。

   2、技术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增补内容的书面通知施工。

二、招标方式及参加投标单位的资料:

   1、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有建筑施工三级施工资质的土建承包企业,资质须经建设单位、评标小组审查合格。

   3、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施工能力。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文件:

 有关确定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正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工期要求:

    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五、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六、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招标单位予以解答。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包括房屋维修的名称、维修范围每平方米单价(含税金、费率税等一切费用),保证达到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期。

(1)、委托函。

(2)、报价表。

(3)、对招标条款的确认和不接受内容的声明。

2、资信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投标报价书:

(1)、“投标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2)、本次招标委托函、报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4)、质量承诺。投标方质量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三)、若审核标书时发现投标单位有计算错误、漏项或重复时,招标时不予调整。如投标单位要求调整时,招标单位有权宣布该标函作废。

八、投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二份(正本1份、副本1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用纸密封,在开标前30分钟送达招标现场。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没有按时送达投标书的;

 (2)、投标书未密封;

 (3)、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九、开标、评标和订标:

  1、开标日期定为2018年 7月20 日上午 9 点,地点在学校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竞标,以报价表中维修项目每平方米单价为依据,合理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房屋维修结算

1、房屋维修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维修量、签证单、及投标承诺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提供与房屋维修总价等数额的正式发票。

2、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及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八级和八级以下大风、冰冻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二、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及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8年 7月13